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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关于2017~2018学年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减免以及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资助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印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以及《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57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开展我校士兵退役后新入学或复学学生的相关学费资助申请工作,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退役复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于2017-2018学年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可申请国家给予资助,在校复学期间学费减免。有下述情形之一者,将不可申请此项国家资助:

1)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

4)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

因部队编制员额缩减、国家建设需要、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因病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需要退出现役等原因,经组织批准提前退役的学生,仍具备受助资格。其他原因非正常退役学生的资助资格认定,由学校所在地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2.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资助申请:退役一年以上,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于2017年9月考入我校的本科一年级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申请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但享受过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不能申请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

二、申请标准及年限:

1.资助标准

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可申请最高资助标准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申请相应学费减免或资助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不含住宿费)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资助。

2.资助年限

资助申请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退役复学生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

三、申请程序及方法:

1.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学生需填写《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该表需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两份),与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同上交至学院。

2.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资助申请学生应向所在学院提交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首次报送或以前未提供过)和《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

2.学院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并于2017年9月21日前将符合要求的学生材料和《北京科技大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盖章后上交学生处贷款办,电子版发送至zxdk@admin.ustb.edu.cn。

3.学校学生处、财务处以及申请人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学生申请资格及申请额度进行审核,最终审查通过后学校方可执行相应的学费减免,并将相关材料上报至教育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处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7斋208室)。

联系人:刘晓杰  电话:62334829。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相关附件:

校学发〔2017〕26 号: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退役复学生学费减免申请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