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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届夏季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8届夏季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8届有国家助学贷款夏季毕业生的还款相关工作,强化学生的诚信感恩意识,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独立性,敦促毕业生离校后诚信还款,现就春季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诚信教育、做好宣传引导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贷款资助学生的离校还款工作,营造诚信感恩的舆论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贷款学生的诚信感恩教育,号召学生离校后诚实守信、自强自立,做到按时还款;做好贷款学生的毕业去向的摸底清查,并根据学生的毕业选择分类别有重点的进行指导;了解和宣传相关资助政策;做好贷款学生的思想工作,了解学生的实际问题并尽可能的给予帮助。

二、各类助学贷款还款工作安排

所有2018年6月毕业,在校期间办理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家乡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均应在毕业离校前落实助学贷款还款事宜,由于各类助学贷款的还款工作要求是根据各资助中心、经办银行和学校要求综合制定,各学院应及时、准确做好学生通知工作,并协助学生做好相关手续办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中国银行经办)

1.信息登记:所有在校期间申请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均需在线填写《国家助学贷款质量跟踪在线调查表》(http://xgb.ustb.edu.cn/StudentCountryLoans/Student/Index)网址登陆名为学号,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信息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自行导出打印,签字确认并交至学院统一盖章,2018年5月25日前各学院将盖章完毕的表格收齐上交学校贷款办。

2.还款方式选择: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可选择一次性结清或分期还款任一种还款方式,毕业生应于2018年5月25日前确定采取了哪种还款方式办理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一次性结清的学生应于2018年6月15日之前,携带银行卡、身份证和借款合同到中国银行北京科大支行办理相关结清手续,并执银行结清单据到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7斋208)进行登记;不能一次性结清,需要办理分期还款的同学应于2018年5月25日前按安排集中与银行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学生离校后,应按照银行制定的还款计划每月分期还款,学生可自行开通并登陆中国银行网银在线查询每月还款金额,还款期内,毕业生也可随时到银行办理一次结清。

3.调整贴息(展期还款):毕业后,继续在国内攻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向中国银行申请国家继续贴息并延期还款,调整贴息的毕业生需在2018年5月25日之前,完成调整贴息申请和还款协议的签订。调整贴息期间,国家继续贴息,贴息结束后,毕业生应自行按还款计划分期还款。出国深造的学生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贷款,不可申请调整贴息。

4.调整贴息到期(展期到期):本科期间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且调整贴息期(展期)将于2018年6月到期的,可在2018年6月29日之前选择一次结清,一般不产生自付利息只涉及本金;没有选择一次结清的,将默认进入分期还款,银行将按照展期开始之前已经签订过的还款协议进行扣款,学校不再组织另行签约,学生应按还款协议约定每月按时还款。

5.协议签订:需要签订还款协议和首次申请调整贴息(展期还款)的毕业生,应按学校统一安排进行集体签约(见表1),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在约定时间办理还款手续的,应主动提前告知学院并上报学校,在征得中国银行同意后改期签约。

表1 中国银行校园地助学贷款集体签约时间安排

签约人员

时  间

地  点

应带材料

自动化、机械、材料、高工、管理、化生、计通、新材院。

2018年5月24日

上午9:00

时代凌宇报告厅

身份证、贷款合同、签字笔

能环、数理、土资、外语、文法、冶金。

2018年5月25日

上午9:00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经办)

根据教育部及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还款工作要求,2018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春季毕业生须在校完成毕业确认后进行相关还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毕业确认:

所有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18届春季毕业生均需于2018年6月29日前完成毕业确认,确认步骤如下:

1)学生登陆国开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个人登录(借款学生用身份证号登陆,初始密码为八位生日数字,如“19890101”;如果密码不正确可向学生生源地所在资助管理中心申请重置密码)。找到“毕业确认申请”菜单,并认真核对文本区显示的信息。

    2) 学生进入申请页面,务必将工作单位、家庭联系人、家庭地址、家庭电话、手机号码、即时通讯(QQ号码)等信息补录进系统,基本信息发生变动的同时核改。同时务必认真核对贷款本金、借款日期、还款起止日等关键信息,若有问题,请联系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处理并告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对所有信息填写和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

3)学校将登陆国开行系统对申请确认的学生进行毕业确认。

2. 还款选择:毕业确认后,毕业生可选择一次结清、分期还款和展期还款(调整贴息)三种方式进行还款,具体手续办理毕业生需于毕业前,咨询生源地所在资助管理中心确定相关细节。

3.还款途径:选择一次结清或分期还款的毕业生,在向生源地所在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相关还款申请后,可通过支付宝或校内POS机等方式进行还款转账,每年需偿还的本息的具体数额及还款结果请登录国开行系统查询(www.csls.cdb.com.cn)。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非国家开发银行的其他社会机构经办)

毕业生应于毕业当月携带相关证件回生源地办理还款手续,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一般均可一次结清、分期还款和申请调整贴息三种方式选择其一办理,毕业生应于2018年6月29日之前主动咨询生源地所在资助中心或贷款经办机构或银行,了解还款手续办理细节要求。

以上三种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如有变动,以承办贷款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或机构的最新政策解释和通知为准,学校只协助校园地贷款的相关通知,不负责学生毕业后的相关生源地贷款通知。

三、工作要求

1.请学院按照各类助学贷款的还款工作要求,通知本学院学生按时办理相关手续;有特殊情况的,学院应及时反馈贷款办。

2.各学院应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校园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填写完整学院盖章确认的《国家助学贷款质量跟踪调查表》纸质版材料交回学校贷款办。

如有疑问,请联系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7斋208室)。

联系人:刘晓杰  电话:62334829。

 

 

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10日